
2008年5月15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
凡参与可口可乐公司“奥运奖中奖,畅饮更畅赢—集标回邮” 促销活动,即有机会抽取大奖!
活动细则:
一.本次“集标有奖”促销活动全省范围内共设以下奖品:
(1)幸运大奖5名:32寸液晶电视1台
(2)缤纷炫奖215名:NokiaN73手机15名 可口可乐折叠自行车200名
(3)珍藏酷奖:奥运徽章(以消费者邮寄数量为准)
二.中奖率:本次活动的中奖率为100%
三.参与活动细则:
1。消费者 集齐任意6张西安中萃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产品瓶标(可口可乐、雪碧、芬达、美汁源、酷儿、原叶茶、雀巢茶),连同详细个人信息(姓名、电话、邮寄地址、邮编)回邮至以下地址,均可参加抽奖,100%中奖。5月31日、6月16日、7月1日华商报公布中奖名单。
邮寄地址:西安市尚勤路339号商函局11185信箱, 可口可乐奖中奖项目组〈收〉
邮编:710005
2。抽奖时间:
2008年5月30日10:00
依次按顺序抽取幸运大奖1名,缤纷炫奖54名(Nokia N73手机4部,可口可乐折叠自行车50辆),其余均为奥运徽章
2008年6月15日10:00
依次按顺序抽取幸运大奖1名,缤纷炫奖54名(Nokia N73手机4部,可口可乐折叠自行车50辆),其余均为奥运徽章
2008年6月30日10:00
依次按顺序抽取幸运大奖3名,缤纷炫奖107名(Nokia N73手机7部,可口可乐折叠自行车100辆),其余均为奥运徽章
3。抽奖地点:西安中萃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,西安公证处公证人员全程监督。
四.兑奖方法细则
1。中幸运大奖“液晶电视”和缤纷炫奖“Nokia N73手机”以及“可口可乐折叠自行车”的中奖者须在2008年7月15日17:00前到西安中萃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确认大奖,填写中奖者声明,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2。中珍藏酷奖“奥运限量版徽章”的中奖者,统一由公司根据中奖者提供的邮寄地址邮寄给本人。
3。每次抽奖的待抽邮件为该抽奖日前收到的消费者的邮件。收到日期以邮戳为准。所有有效邮件不能重复参加抽奖活动。
4。所有有效邮件仅有一次中奖机会。
5。本地区促销活动兑奖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15日 17:00时。逾期不兑奖, 做自动放弃处理, 我司不予补偿。
五.活动注意事项:
1.本次促销活动所有奖品不得兑换现金,也不得作价销售,一经发现我司有权取消其中奖资格。
2.本次促销活动设置的奖品以实物为准。所有奖品均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3.对于消费者在领取和使用各奖项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伤害和损失,如该等伤害和损失非由我司之过错导致,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4.中幸运大奖液晶电视和缤纷炫奖Nokia手机以及自行车奖的消费者自行负担个人所得税(奖项的20%)。
5.我司、本次促销活动的代理公司、广告公司、印刷商和相关合作企业之员工、家属,不可参加此次促销活动, 以示公允。
6.本地区本次促销活动由西安市公证处公证。
7.本地区本次促销活动咨询热线:029-86510140
8.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,我司拥有对本次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。如遇不可抗力因素,我司拥有取消本次促销活动的权利。
西安中萃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
2008-4-30